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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,想說去圖書館唸個書,資格考的時間快到了,該趕進度了。
一進三樓櫃台,等電梯的時候瞄了一下旁邊貼的公告,咦... 這個愛情的盡頭的簽名檔好熟悉阿....
 
怎我在BBS  PO的文章被印出來當公告貼在這邊!!!
 
上面又是劃線,又是打星號的,真是讓人害羞阿~~~
原來是之前在lib版po的文章,被圖書館拿來當公告了......
西灣lib版找一下就知道是哪篇了。
(沒圖沒真相,今天忘記拍了,明天補拍)
 
當初會貼這篇實在是有感而發,因為在圖書館待的時間多,很多離譜的事都見過。
帶飲料、食物進圖書館吃,像是珍珠奶茶啦、餅乾啦這都算小case。
最離譜的是有人連御便當、泡麵都帶進去了!!  在圖書館吃泡麵!  真的不蓋你,還是中山大學的學生!!
哪個系的就不說了,就看她大剌剌的拿著泡麵,到飲水機泡,泡完就在電梯出來那邊的沙發上吃,
馬的!! 一整個火大。那天唸完書跟同學跑去櫃檯反應,得到回應竟然是圖書館方面也只能勸阻,沒有實際的罰則!!
馬的!! 更是火大,那就是說只要臉皮厚一點,你就可以帶泡麵進圖書館吃,反正沒辦法管你。
這也是當初和同學在圖書館唸書唸不下去的原因之一吧,還是到L棟唸書心情比較愉快。
 
另外還有個原因,吃東西之外,我還見過帶音響進圖書館的!!
一群人借了討論室,就開始放音樂,也不知道在排練啥,還是在討論啥,一整個就是吵!!
討論室拿來討論的,難免有聲音,但拿音響進來放實在太誇張了。
圖書館是個很有文化氣息的地方,尤其是大學的圖書館更應該有其水準在,但是來到這邊的 "讀書人" 卻未必有水準!!
 
關於圖書館這次把我的文章貼出來當公告,我的想法是覺得......
馬的!!  那是我個人的意見阿,想也知道那不是圖書館的規定,貼也是貼好玩的,只有警告的作用,又不可能實際實行!!  圖書館要嘛就貼張公告,上面寫明: 即日起在圖書館內飲食經查獲者,取消其使用圖書館之權利。我就拍拍手,感謝圖書館的德政,要不然還不是跟以前一樣: 我們也只能勸阻喔,也沒辦法趕她出去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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